如果你問我做乞丐的滋味,
我會說那是你嘗過人間最苦澀的淚水。
真正的勇者
台北 如意
每個人降生到這世間,既無法選擇父母,也無法選擇環境。賴東進的父親是個瞎眼的乞丐,母親則是重度智障加上精神異常的苦命女子,而他,賴東進是出生在墳墓邊百姓公廟的乞丐囝仔。
一歲多剛學會走路時,就搖搖晃晃跟著姊姊去討錢。記憶中,父親不曾稱讚過他,倒是有一件事讓父親常常掛在嘴上:阿進才兩歲的時候,有一次跟著家人去乞討,一天下來從草屯走到埔里,整整走了四十公里!
乞丐囝仔的童年幾乎是在寒風、露水、日曬、大雨中度過,全家居無定所,到處流浪。六、七歲時,他媽媽又多生了好幾個弟弟妹妹。身為長子的他,除了要討飯、照顧弟弟妹妹,也要照料重度智障的母親的生活。他為了清洗母親經期的衣物,有一次,趁四下無人時,跑到河邊清洗,不料他在上游洗,下游一對夫妻看到血水順流而下,跑過來查看,差一點誤以為他殺了人命。女人的月事,不是小男孩所能理解,但是不到十歲的孩子不解之餘,卻視為長子不可取代的責任。
十歲,是他人生的轉捩點,乞丐囝子終於可以進小學讀書,乞丐家庭也從此不再浪跡天涯。但是從小感情最深的姊姊,為了他要讀書,家人要有一個安定的生活,不得已被賣到私娼寮。
上學是他夢寐以求的心願,窮困的家庭,要供給他讀書已非常不容易,為了一家十餘口三餐的生活,上學後他還是要一面讀書,一面繼續行乞。
一天只睡二、三個小時,白天讀書,晚上行乞,一放學要趕回家煮飯、照顧弟弟妹妹和母親,忙於疲累的生活,六年如一日,他沒有時間可以浪費。在學校,由於自己的努力、老師的關照,以及同學的愛戴,他凡事全力以赴,不僅擔任班長,一到六年級,年年得第一名。當他回憶第一次領到獎狀時,內心激動萬分,那些日子站在街頭、跪在地上苦讀,沒有白費!雖然全校師生如雷的掌聲,他獲得很大的鼓勵,但是他最盼望的還是父親的肯定。不料父親聽到他拿到第一名的獎狀,竟連哼一聲都沒有……。他跑到大門外,跪在地上,雙手捧著獎狀,對著上天,大聲的、一個一個字朗誦起獎狀上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