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偷兒首飾

  劉莊襄公璲,大父曰仲輔,自少仁恕愛物。與贈夫人初婚之夕,家尚貧,有一偷兒入室。公驚視之,乃所識人。公曰:「乃汝耶!想以貧故為此。」檢夫人首飾數事給之,令去,曰:「我終不言。」其後夫人訊之,公曰:「已許不言矣!何見問?」及公歿,有一族子製衰服,頭觸棺,哭極哀。人疑其為偷兒,而有善行,蓋愧而改也。公既以孫貴累封,後甲第不絕。

譯文:

  劉莊襄公,名璲,他的祖父劉仲輔,從小就很仁慈。與夫人新婚之時,家裡還很窮,在新婚之夜,有個小偷趁機去他們家偷東西。劉仲輔驚訝的發現竟然是認識的人。劉公說:「原來是你呀!想必你一定是因為貧窮才這麼做的。」便拿了幾樣夫人陪嫁過來的首飾給他,叫他拿去,並且說:「我永遠不會說出去。」後來夫人詢問起首飾遺失的事,劉公說:「我已經答應小偷不說出去,妳就不用問了。」

  直到劉仲輔過世時,有個族人披麻戴孝,頭觸棺木,哭得非常哀傷。別人懷疑他可能就是當年那個小偷,現在這個人有善心善行,一定是因為慚愧而悔改的。劉仲輔後因孫劉璲(劉莊襄公)顯貴而受封,後世子孫亦多仕途順遂。

按語:

  陳寔此人對待萬事萬物皆能心平氣和,不會意氣用事或情緒化,而且以至誠懇切的心對待人,以致於鄉人寧可到官府被鞭打也不願讓他說不是,可見眾人對他信服之程度。甚至見賊入室不但沒痛打一番,反而勸慰:「你不像壞人,大概是貧窮之故吧!盼望你能痛改前非。」並贈送他兩匹布。

  陳寔之所以能感化人,主要是「開以至誠」,「誠」是發自內心的真心,透過語言把內心真實的感受表達出來。我們說的話常常與內心沒有契合,陳寔則是因為真誠的表現,而感化鄉人。他對小偷說「你不像壞人」,是真的認為這個人不是壞人,單這一點就很難得了;接著送絹布給小偷,也是出自至誠;他是體諒、接納對方的立場,再加以引導。

  改變一個人,不是自己擺高姿態,以說教或喝斥的方式去改變對方。佛法上說「人皆有佛性」,即是肯定每一個人都有善良的心性,只是被社會價值觀所誤導,導致行為偏差,其實本性並不壞。法律是防止人犯罪的最後一道防線,真正能改善人心的,在於積極正面的肯定其善心善行,並給與正確的引導。

  另一則劉莊襄公的祖父劉仲輔,從小就很仁慈,寬宏待人。新婚之夜小偷入室,他竟將太太嫁妝裡的首飾贈予偷兒,值得一提的是,他自己家境尚貧,並非富有才如此慷慨,足見他心量之寬大。

  而小偷是平日認識之人,若換作我們,很可能的反應是憤怒,氣言:「你竟然恩將仇報」、「今天終於看清你的真面目了」,於是責罵不停;或者,即使忍了下來,願意原諒對方,內心仍忿忿不平,難以止息。但劉仲輔的反應卻是:「你一定是很貧窮才會這樣!」這是一句真心話,也就是「誠」,才能感動對方。

  更了不起的一點是,他答應小偷不把秘密說出,終其一生遵守諾言,連太太詢問也堅持不說小偷是何人。通常一般人聽到一個秘密,有的會像三姑六婆把它當做茶餘飯後的話題到處傳播或渲染;有的雖然明知不可說,但忍不住,告訴親近的人後,還是把秘密傳開了。此外,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不經意的許下承諾,隨口答應他人卻不放在心上,傷害人卻不自知。曾經有位朋友,平時皆隨口答應母親要回家用餐,卻屢次忘記也不以為意,有一次,同樣的情形發生在她和弟弟之間,她才體會到母親空等待的心情。從古人身上我們可以學到一個「信」,不要輕易承諾,承諾以後要真真實實的努力去完成,哪怕只是一件小小的事情,如答應家人要回來吃飯,就要回去吃飯,很多事情是從小地方開始學習的。能「誠」能「信」,所說的話才有感化人的力量。

  從陳寔與劉仲輔的行誼中,可學到:在各種情境的當下,練習「把人想成好的」,這對自己比較有利,因為自己會比較快樂;而更大的好處是在過程中能真正幫助到對方,因為能改善他的心。否則,未能體察他人的處境,自覺有理而把人揪出來指著鼻子罵,並無法根本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