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吏護囚

  楊自懲,鄞人,為縣獄吏。存心仁厚,守法公平。時縣宰嚴肅,撻一囚,流血滿前,怒猶未息。楊跪而解之。宰曰:「此人越法悖理,不由人不怒!」楊叩頭對曰:「如得其情,哀矜弗喜。喜且不可,而況怒乎?」宰為之霽威。家甚貧,私餽一無所受。遇囚人乏食,多方以濟之。一日,有新囚數人待哺,家又缺米,與其婦商之。婦曰:「囚從何來?」曰:「自杭來。沿途忍飢,菜色可掬。」遂輟己之炊,而煮粥以食囚。生子守陳、守阯,南北吏部侍郎。孫茂元,刑部侍郎;茂仁,按察使。

譯文:

  楊自懲,鄞縣人,當縣衙門的獄卒。他的心地非常仁厚,守法又很公平。當時的縣太爺個性嚴肅,曾經鞭打一個囚犯,打到血流滿面,怒氣卻還沒有平息。楊自懲跪下來替犯人求情。

  縣太爺說:「這個人做了這麼多不合情理的事,不由得人不生氣啊!」楊自懲叩頭回答說:「如果他真是做了這麼多的壞事,我們更要憐憫他,不可以覺得終有報應而歡喜。連歡喜的心態都不可以,更何況憤怒呢?」縣太爺聽了,怒氣就消了。

  楊自懲家境很貧窮,私底下有人會送他東西,他都一概不接受。遇到犯人沒有飯吃,就想辦法去救濟。有一天,有幾個新的囚犯沒有東西吃,家裡又缺米,他就和太太商量,太太問:「囚犯是從哪裡來的?」回答說:「是從杭州來的。沿途忍受飢餓,面有菜色。」於是把自己家的飯停掉,改煮成稀飯,分給囚犯吃。

  他生了兩個兒子,名為守陳、守阯,分別當了南北二地吏部侍郎。孫子茂元,當刑部侍郎;茂仁,也當上按察使。

按語:

  平常我們在談論某人時,常會忽略我們心裡已經對這個人產生排斥、討厭,因此所做的評斷也往往是負面的,所以當判官最難的是讓自己的心持平。現在社會比較偏重追求法律公平,一般人對犯人被判刑都認為是罪有應得,欲去之而後快。但是當整個社會都是以憤怒、報復的心態來對付壞人,這並不是一個健全的社會應有的現象;一個良善的社會應對犯錯的人有一顆憐憫的心,但不因憐憫而造成姑息,否則對大多數的好人,也會是一種傷害,對被害人也將無法交代,故兩者應持平看待。

  身為判官的歐陽觀,有一顆仁慈的心,對於死刑犯唯恐漏掉讓他可活命的證據,但也不會因此重罪輕判、誤判或不判,而是儘量為這個人在法律條文下,或自己有無顧慮不周之處,找找看對方有無活命的機會。假使努力求證後,仍無法令死刑犯免於一死,判了罪也對得起這個人,至少做到讓雙方了無遺憾。

  社會上對犯錯者總是口誅筆伐,缺乏仁慈的心,我們應該以憐憫的心情來看待,哀矜勿喜。因此楊自懲「存心仁厚、守法公平」這八個字就非常精彩,存心仁厚與守法公平,兩者並不矛盾,前者是內心安立的問題,後者是事相上如何做的問題。

  凡事只講法,往往失之於只顧到少數人或只顧到多數人之利益,這兩者都不對。我們在考慮多數人的利益時,也要照顧少數人的利益,即使表相上無法照顧到時,內心也一定要存此仁慈之心,才不會造成人與人之間的對立。

  人與人相處,亦應以同情心、憐憫心來看待對方的錯誤,而不是嘲笑和憤怒。社會上,對於犯錯的人往往用處罰的方式,以致於收不到教化的效果。在上位者,若不能處處體恤在下者的困難,不能以寬厚的心對待在下者,最後上下離心,教化力量消失,只剩下法,則無法透過道德規範影響別人,讓別人生命產生改變。結果是「民免而無恥」,無法做到「有恥且格」。楊自懲體恤囚犯飢餓,煮粥給囚犯吃,將來這些囚犯也能聽他的話,努力改變自己。

  我們太相信法律了,其實法律是最下限的手段,是不得不如此時才用的。我們社會對待壞人,是用傷害他的方法來處罰他、制壓他,很多人進入監獄時,對國家是充滿恨意的,監獄的管理人也把犯人看成壞蛋,不但自己產生慢心,犯人也無法透過服刑來淨化自己,反而更加自我放棄,壞到底。一個圓滿的社會是依禮來教化人民,若人民條件不夠時,才不得不用法,且法只是過渡的、暫時的,徒法不足以自行,單單法是無法解決問題的,真正解決人類的問題,一定要靠教化。唯有策發善心,讓內心改善,才能真正轉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