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鐲兩命

  羅倫,永豐人。成化丙戌,赴試禮闈。僕於途中,拾一金釧。行已五日,倫偶憂路費不給。僕曰:「向於山東某簷下,拾一金釧,可質為費。」

  倫大怒,欲親齎付還。

  僕屈指曰:「如此往返,會試無及矣!」

  倫曰:「此物必婢僕失遺,萬一主人考訊致死,是誰之咎?吾寧不會試,毋令人死非命也。」竟返至其家。

  果係一婢潑洗面水,釧在水中,誤投於地。主母疑婢所匿,鞭笞流血,幾次尋死。夫復疑妻私授,根求誶罵,忿欲投繯。倫出釧還之,遂全兩命。

  當時見者,即咸以鼎元期之。急復趨京,已三月初四矣。倉皇投卷,竟得中式。廷試果狀元及第。


譯文:

  羅倫是山東永豐地方人,在成化時期丙戌年進京趕考。他的僕人在路上撿到一只金手鐲,羅倫並不知道。趕了五天的路後,羅倫有點擔心路費不夠,僕人就告訴他說:「我曾在山東的某戶人家屋簷下撿到一只金手鐲,可以典當做路費。」

  羅倫聽完很生氣,想立刻拿去還給失主。

  僕人算算日子說:「這樣一去一回就會錯過考試日期呀!」

  羅倫就說:「這個東西一定是奴婢或僕人不小心弄丟的,萬一他們因此而被主人責打,甚至被打死,這究竟是誰的過失呢?我寧可不參加會考,也不願使別人死於非命。」說罷即刻啟程往回走。

  果不出所料,金鐲子是一位奴婢在潑洗臉水時,不知道手鐲在盆中而不慎弄丟在地上的。她的女主人懷疑她藏匿手鐲,用鞭子把她打得全身流血,使她數度想自殺。而且男主人也質疑太太私相授受,把鐲子送給了別人,追根究底不停地責罵太太,害得太太氣不過想上吊。當羅倫還回金鐲子,使得冤情大白,她們倆的命終於保住了。

  所有看到這件事情的人,都祝福羅倫能考中狀元。他還完東西後緊急趕赴京城,已是三月初四考試當天,匆匆忙忙寫完後交卷,竟然通過初試,進入廷試時果然考上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