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故事

台北 清心


  記得以前當學生時,作文課常常寫「我的志願」;我的志願有當大學生、當老師、當南丁格爾、當陶淵明、當打火員(消防員)、當火車駕駛、當軍人、當媽媽……林林總總,但從沒想過當個維持社會秩序的「警察」,卻因緣際會成為警務人員。一路走來,雖不像電影演的或社會新聞所報導「警察故事」那麼精采刺激,但卻讓我體驗到不同於一般公職或民間機構的生命經驗。

  高中畢業考上私立大學與警察大學,我心想從小「上大學」的心願終於可以實現了!由於家族男丁興盛,所以並沒有「重男輕女」的觀念;而我的成績一向不錯,在一堆男孩中又算「乖」,自小就備受寵愛,加上伯伯、叔叔們幾乎都有專科或大學學歷,所以「上大學」從小就是家中長輩、還有我自己共同的目標。只是事與願違,當時父親因身體不適,花費甚多,而我卻考上私立大學,學費加住宿費、生活費……算算是一大筆開銷;更讓爸媽頭痛的是,哥哥竟在同時考上托福準備出國,考量後的結果是:哥哥出國而我去念「不用錢(公費)」的警大。從此,展開我不同於一般人的學生生活與工作生涯。

  警大四年都住校,剛入學時新生訓練三個月。三個月內,我們要學會洗衣服(沒洗衣機)、燙衣服(襯衫背後要三條直線)、疊棉被(像平版豆腐才及格)、跑步(我最討厭的運動)、出操(向左、向右轉我總會搞錯)、射擊(常打二十顆,但靶上只見幾個彈孔)、吃飯(要先排隊上餐廳,滿身大汗還要用力唱軍歌,而我總是五音不全;用餐不能彎腰駝背、手肘不能靠桌)……這還不包括打掃校園(這是休息時間)、體能訓練(為了能握好槍打靶,每天照三餐做伏地挺身、不然就手握槍平舉,但槍管吊個米酒瓶)。那段期間,很多同學晚上流著眼淚上床;作夢會唱軍歌、呼口令;曬得臉脫皮像個黑人似的。新生訓練完,有些同學選擇退訓,由父母親到校辦手續接回家,那時只能用羨慕的眼神跟他們說再見。

  開學後,早上五點半起床(手腳慢的更早)、六點升旗早點名;上課每節點名(無法翹課,因為不能出校門);座位固定一學期(方便點名);走在校園看見隊職官、學長、學姐一定要敬禮(否則被記名就慘了);晚上十點熄燈就寢(想認真的可以自習到十一點,可是不准出聲),週六可放假外出,但星期日晚上回校晚點名。每當與考上大學的高中同學聚會或校外聯誼時,聽到她們可以睡到自然醒、自由上課,總是羨慕人家到流口水!

  而我們的課程也不同於一般大學,除了通識課程,有許多專業課程,例如警察行政、刑事課程、法律、消防、鑑識、射擊、柔道……大三、大四二年的暑假還要到派出所、分局實習,親身體驗基層警察的工作。常有人一聽到我的職業是警察時,馬上問我:妳柔道幾段?唉喲!摔下去變二段,身體像散了一樣,心都快碎了!摔柔道如果熱身沒做好,脫臼、骨折就可能上身。上刑事攝影學,看到教室滿牆壁各式各樣的命案、車禍、火災現場照片、分屍案蒐證影帶,每每上餐廳看到肉就想吐!那時我心裡常有個疑問:為什麼這些人會遭到如此傷害?為什麼有人會如此傷害別人?身為一個警察,除了破案,我還能做什麼?

  畢業後分發到一個負責協助機場、港口、貨櫃場之安檢、走私查緝等工作的機關服務,它的附屬單位北、中、南、花東都有,當時工作單位在督察組,查勤或辦理常年訓練測驗(射擊、柔道測驗)就要全省跑。由於單位駐地很多是位於貨櫃場或周邊,貨櫃車進進出出,環境很差;而執行安檢時要在貨櫃內爬進爬出,冬天還好,夏天就臭汗淋漓。如果被他單位查獲走私物品,查驗的同仁就要被處分;而走私貨品往往很難由肉眼辨識出來,甚至會有人以金錢利誘,員警一不小心就誤入歧途。很多同仁因此覺得工作起來很不安穩,督察單位就要常常去督勤兼慰問,一方面要預防風紀問題;一方面則勸勉同仁安心工作、勤務正常。然而仍時有狀況,在處理這些問題時,常會無奈又不耐煩,覺得這些人怎麼會這樣?不是上級單位不想改善問題啊,預算、人力有限,你們就不會替我們著想嗎?卻完全沒有想到他們的苦!

  眼見許多問題自己無能為力,加上所學有限,想再進修的念頭在腦海中生起。當時警大研究所規定畢業後服務滿三年並經過機關首長同意才能報考,我的運氣很好,單位主管對於同仁進修都很鼓勵(有些單位同仁想進修,必須找到有人肯替他代理工作,否則主管不會蓋章准許報名),也很幸運第一次考就考上,接著二年再住進學校重溫學生生活。研究所畢業,剛好現在的服務單位有人事人員的職缺,於是轉換跑道,改做人事工作。

  人事工作基本上就是我們所謂的「內勤工作」,主要服務對象就是我們的同仁,內容包括遷調、獎懲、福利、資料註登、差勤……反正有「人」就有「事」,每天工作非常忙碌。有一段時間辦理獎懲業務,重大案件要送警察局審核,所以有機會看到員警查獲各式各樣的案件,有破獲毒品、槍枝或重大命案等等;也有重大風紀案件。警察機關對於獎懲一向採取重獎重懲,獎勵加重大家都高興;但懲處加重就很傷感情了,尤其重大違紀案,往往是專案考績免職或停職,這是關係到工作權與生計,所以被處分的員警一定會提起訴願,來來回回的訴訟程序中,身為承辦人員實在身心煎熬,一方面要維持官方立場;一方面要面對自己的同仁的陳情、訴願,尤其是認識或共事過的同仁,總覺得自己是個不留情的「殺手」,每天心情沉重。

  一陣子後轉換辦「任免」工作,任免業務不似獎懲案件那麼多,但卻同樣要面對一堆問題。準備人事調整時,稍有風吹草動就人心惶惶,有些同仁調不到滿意的職缺,甚至會攻擊或散布不實謠言,例如調動要打點啦、要找「有力」人士關說才有用啦!唉,我那種無奈又不耐煩的心情又出現了,所以雖然有機會調升人事主任職缺,我卻選擇放棄,因為實在不想重複做同樣的工作。這時恰巧有個大家都不太願意接的職缺,我心想督察、人事的工作那麼忙都能應付了,有什麼好怕的,對方主管徵詢時,我一口就答應了,沒多久就到新單位報到了。

  新單位主要業務為正俗工作,是我從沒接觸過的,沒想到上任第三天就發生引起喧然大波的弊案──有基層同仁利用查緝色情的機會向業者索賄!為了自清,於是展開強力掃黃。那陣子必須天天向長官報告執行狀況;民意代表經常來「關心」;媒體也三不五時湊一腳,為了應付這些,持續約三個多月每天加班趕資料到凌晨一、二點,回到家,孩子已睡了,隔天一早送孩子到校然後繼續到辦公室「趕工」。如此忙碌,家庭當然無法兼顧,孩子只能「自立自強」,送她們到學校途中,孩子常問的一句話是:「媽媽,今天妳會早點回家嗎?」以前先生忙工作無法照顧家庭,我總埋怨他,經歷這段期間,我才了解:被工作綁住,真的身不由己!

  後來事情緩緩落幕,工作回復正常,從古至今都存在的色情問題也仍然存在,警察一樣每天要處理大大小小的治安問題,彷彿這一切沒發生過。這段「拋夫棄子」忙碌期,讓一向工作重於一切、事情一定要自己來才行,可是內心卻經常無奈又不耐煩的我開始思索:我是不是有些觀念錯誤了?我忽略什麼了?很幸運的是,那段期間我剛好有機緣到福智基金會學習《菩提道次第廣論》,因為日常老和尚的指導,很多以往內心中的疑問及工作中的問題,都在學習當中得到答案。譬如說,「觀功念恩」、「待人著想」就是解決我常常會無奈又不耐煩的最好方法;「無限生命」、「業果」概念,讓我處理工作、面對民眾、同仁時,更小心檢擇我的行為及內心想法;當然,還有更多的東西是我要繼續去學習、體驗、實踐的。

  有很多警察界的前輩形容警察像社會的「清道夫」,教育的、環保的、交通的、行政的、經濟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狀況產生問題時,警察就要負責最後一道清除的工作,前輩們做這樣的形容時,往往語帶無奈。以前我也常常這麼想,為什麼警察這麼倒楣,專門處理別人帶來的問題,但是經過師長的教導,我知道我們真幸運啊!想想,有多少人能有機會為別人處理這樣的問題?當我們偵破一個案件,受害人或其眷屬可能因而得到安慰;加害人或其他人可能因而受到警惕,當一個社會清道夫,讓秩序正常運作,人民可以安居樂業,不也是功德嗎?所以,我決定當個快樂的警察,更希望所有的警察也都是快樂的「清道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