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新屋

* 慧華整理

  羅某與賈某比鄰而居,羅家富有,賈家貧苦。羅某意圖用低價併有賈某的房子,當賈某想賣給別人時,羅某就暗中阻撓,一段時日後,賈家處境更加窮困,不得已,只好將房子減價出售給羅家。

  房子到手後,羅某即動工改建,整個建築煥然一新。新屋落成之日,備有豐盛的筳席祭拜神明,剛燒紙錢時,突然狂風大起,屋樑著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不到一會兒功夫,新屋已被燒得片瓦不存,連帶舊屋也被殃及。眾人趕忙再去搶救,羅某卻搥胸制止說:「剛才在火光之中,我恍惚間見到賈某的亡父,這是他含怨的心念招來的意外,你們去搶救也沒有用。我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於是他把賈某的孩子叫來,贈以二十畝肥田的地契,並且從此改過行善,最後長壽以終。

(摘譯自紀文達公筆記)

後記:

  人一旦貪心大發,想要斷人生計,併人財物時,常常顧不得什麼守望相助、濟弱扶傾的精神,本當為有情有義的好鄰居,卻演變成怨懟以待的仇家。

  文中的羅某,富而無義,欺鄰貧窮,雖然一時得到了所覬覦的賈宅,並加以翻新,但由於手段詭詐,冥冥中自招禍害,新屋毀於祝融,連舊屋也一起遭殃,這是他始料未及的。

  幸好羅某還沒喪盡天良,能在火光蔓延中,恍惚有所省悟,給予賈家補償,自己也從此洗心革面,努力行善,最後得到善終。假使不能從教訓中幡然醒覺,依舊貪得無厭,毫無愧心,那後果可就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