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璣集-第205期

◆摘自日常師父開示     
廣論錄音帶第六十四卷
福智之聲編輯室 整理

 

一心念佛是正皈依法

  現在我們曉得,正歸依是歸依法,既然正歸依法,請問我們現在念佛,是歸依佛還是歸依法?既然正皈依法,為什麼不教我們念南無法?教我們念南無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釋迦牟尼佛,乃至於教我們念菩薩?現在我告訴你,皈依法的真實內涵是什麼?所謂皈依法,不是我們早晚課的時候,「自皈依法」念它一遍。皈依了以後它的中心是身口相應的行持,可是我們心裡的行相是什麼?依於無明;起心動念都在這個上頭。現在曉得了,不對,不對,這個錯了,現在怎麼辦?要如理的依止正法,這個是皈依法的真正內涵,真正的定義。正皈依是法,那一切功德的圓滿,一切罪障的淨除都是如法行持以後,分分斷證而來。斷惡,然後呢證德,惡斷了,前面的罪過都沒有了,德證了、功德圓滿了。現在我們了解是了解了,法的真實的內涵還是一片糊塗。只有一件事情是曉得的,以前起心動念都在罪惡當中,那怎麼辦呢?唯有依靠阿彌陀佛。所以當你正念阿彌陀佛的時候,一心一意歸投依靠,這個心是正依止法。你每一個行相弄得非常清楚,自己修持起來一點不含糊,然後人家問起來也可以分析得清清楚楚。

 

正修對治能轉業

  經上面說業造了百劫絕對不亡,這是沒有修對治,如果修了對治,它就消失掉了。如果你修習對治以後它也存在的話,這樣一來,很多經上面講的道理就有違背了。譬如我欠你十塊錢,他欠我十塊錢,對我自己本身來說,我身上的這個負債不欠不虧,儘管這樣,可是我碰見你,你是我的債主,我碰見他,我是他的債主,這個債還在。另外,我欠了他十塊錢,我還了他十塊錢,結果我沒有債了。然後我碰見他的時候,他不再是我的債主了。

  再進一步用「力」來說明,譬如說我用一個力來推這個東西,它就向那邊推動,如果旁邊有一個人要擋住這個推動的話,他要反方向用同樣的力來推,如果他的力小,我還是推過去一點,但是沒有原來這麼快了,也沒有原來這麼遠。假定他的力慢慢加強到跟我一樣的話,那個東西就不動了;如果他的力量超過我,他又反回來了。還有一種情況,我的力是這樣推,他卻那樣推,結果這個力跟我了不相關。

  所以如果懂得力學的道理,然後講佛法的話,美極了。物理上儘管講力是世間說的萬有引力,可是這個能力哪裡來?找不到,佛法上就告訴我們,這個能力哪來的?業力!這是佛法真正高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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