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學不犯


  唐一菴嘗語弟子曰:「人知顏子『不校』難及,不知一『犯』字學他不來。」弟子曰:「何謂?」先生曰:「顏子持己應物,決不得罪於人。故有不是加他,方說得是犯。若我輩,人有不是加來,必是自取,何曾是犯?我輩未須學『不校』,且先學到『犯』字。」

譯文:

  儒家學者唐一菴曾經告誡他的弟子說:「一般人都只知道,顏回『不跟人家計較』是很難做到的,但卻不知道『不去侵犯人家』這一個『犯』字,是學顏回學不來的。」弟子問:「為什麼?」唐先生回答:「顏回能夠守住自己應該做的,絕對不會得罪侵犯別人。所以,當別人刻意把錯誤加在他身上,這樣才能說是侵犯。如果換成是我們,人家把不是加在我們身上,一定是自己去招惹的,那裡稱得上是侵犯呢?所以我們現在還不須學習『不跟人計較』的道理,而是要先學做到不侵犯別人這個『犯』字。」

全不計較


  江陰徐晞,由縣吏起家,為兵部侍郎。時同官一主事,少年甲科,每向胥曹,輒罵狗吏,意以辱晞。晞坦如也。未幾,主事沒,為棺殮送歸。人愈服其長者,歷仕至大司馬。


譯文:


  江陰地方有一位名叫徐晞的人,他從縣府的小衙吏開始做起,後來做到兵部侍郎。當時有一位和他官位差不多的主管,在很年輕的時候就考中進士,早就開始當官,自視很高,所以很看不起由基層慢慢升上來的人,常常對著小官員罵他們是狗吏,其實是指桑罵槐,其用意是在侮辱徐晞。可是徐晞心胸坦然,好像根本沒有這回事一樣。隔沒多久,這個人死掉了,徐晞為他入殮蓋棺辦理喪事,並且護送棺木送回他的老家。大家更加佩服徐晞的長者風範,後來他的官位做到大司馬。

按語:


  常言道:「禍福無門,唯人自召。」人人都希望學習趨吉避凶的方法,然而古人教導我們求福免禍的道理在於反省自己。在這二則公案中,唐一菴告訴我們什麼是「犯」與「不較」的道理,徐晞則是實踐「犯而不較」的例子。

  我沒有過失,人家故意將不對的事加諸於我,這才叫做「犯」,而我不計較,這才是「犯而不較」。顏回待人接物,持守一定的禮,他的德行修養很高,絕對不會去傷害別人,因此他人對顏回的「犯」是真正的冒犯,也才有所謂的「犯而不較」對於人家冒犯不計較的局面。現在我們不是如此,人家罵我一句,一定是我當時行為有問題,或是曾經傷害過他,所以對方反彈回來。因此當人家無理對待我、冒犯我,我應該去檢討是否也曾無理對待人家,否則他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曾經聽過一個媽媽談到:她的小孩有一次在學校洗完手甩水,不小心甩到同學,就被同學打了,那位媽媽說:「哪有這樣粗暴野蠻的孩子?我本來想要去告訴老師,後來想想算了,不跟那孩子計較!」看起來好像很有風度不跟別人計較,可是自己理虧之處卻很難發覺。她忽略是自己的孩子先冒犯別人,如果不是她的孩子先甩水甩到同學,同學又怎麼會打他呢?

  他人冒犯我也許是事實,但我一定也曾經不真心誠意待人,我們經常做很多事情不經意就冒犯他人,自己卻看不見,但當別人冒犯我,自己卻很容易就感受到了。因此對於不與人計較,老實說我們還沒有條件做得到,我們應先學習碰到他人非禮加於我,先反省改善自己,不去冒犯他人,這才是重點。

  徐晞的故事告訴我們,真正一個人要被人家肯定、恭敬的方法,不是靠著外表的言行如何壯大自己,努力硬撐出一副「我很不錯」的形象。地位高不一定就會得到別人的恭敬,真正的恭敬是來自於一個人德行的增長,讓人發自內心的敬佩,像徐晞這種情形就是如此。少年得志的同事看不起徐晞這類從小吏出身,慢慢升上來的人,因此刻意去詆毀他、侮辱他,但徐晞心胸坦蕩不跟對方計較,甚至後來那位同事客死他鄉,徐晞還為他殮棺送歸,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與前面所說顏回「犯而不較」的道理是一樣的。

  一個人如果注意自己的德行,才能夠往自己的內心看,只會注意我怎麼對待人,不會在乎人家怎麼對待我;只會注意我這樣行為對不對,不會在意對方的行為對不對。一般世間的做法,通常是你罵我一句,我就回你一句,誰也不肯吃虧,常常是針鋒相對、以牙還牙,爭執糾紛永遠沒完沒了。這裡講的完全是從自己的修養來著眼,要去看自己對不對,而不去看人家是非,別人罵我,我只注意要修忍辱,重點不在於別人是有理與否,而在於我自己忍辱與否,所以這時能夠完全不計較。「犯而不較」的境界很高,需要相當的努力才可能到達這樣的德行修養,我們初學者可先學習「不犯」,如果能時時刻刻注意到「我不犯人」,別人冒犯我的機會,自然也就大大的減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