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註訓證選輯(十二)

編輯室整理


得意的進士

 

一、原文

  沂公登第臚傳(1)時,第四人張中,在殿廷喜甚。挈(2)沂公手曰:「如何得鄉里知去?」。
  公不答,及歸。密謂所親曰:「此殆非遠器(3)也。」
  後中為縣令,未幾,即坐罪廢(4)。


二、注釋

(1)臚傳:科舉時代,進士殿試後,按甲第唱名傳呼召見。
(2)挈:音ㄑㄧㄝ、,提起、牽起。
(3)殆非遠器:殆,音ㄉㄞ、。大概。殆非遠器,恐怕不成大器。
(4)坐罪罷廢:犯罪受判刑並罷免官職。

三、譯文

  明朝相王曾,狀元及第。在皇帝唱名召見中榜的進士時,一個名叫張中的人得了第四名非常高興。牽著狀元公的手說:「如何把好消息傳回家鄉去?」

  王曾沒回答,等到回到住處後告訴親信說:「張中恐怕成不了大器。」

  後來張中當了縣令,沒多久便因犯罪丟官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