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註訓證選輯(十四)

編輯室整理

人神共敬的傅佛

一、原文

  傅作雨,江陵(1)人,萬曆中,為吏部主事。因江陵相(2)奪情(3),遂求補外。所部嶺北。捕盜千餘人,戮(4)其魁(5)。餘盡原之。虔(6)人稱曰傅佛,立祠祀焉。

  時撫贛中丞張岳,與公兄作舟有隙(7),遷怒公(8),草(9)彈文劾之。

  張母聞而驚曰:「是非所稱傅佛耶?何可以兄故誣之!」事遂已。

  後數月,不令母知,坐密室理前疏(10),而屋梁忽墜,碎其案(11)。夜復夢關聖叱(12)之,且語以:「夷齊不念舊惡」(13)。

  醒而駭汗。急邀公及同僚言其事,既悔且嘆曰:「公,神人所共與(14)也。」更為知己。薦於朝。


二、注釋

1. 江陵:今縣名,屬湖北省。

2. 相:這裡指江陵的地方首長。

3. 奪情:官員丁憂(母喪),應解職守制,其未及終喪即令出任曰奪情。

4. 戮:音ㄌㄨˋ,殺也。

5. 魁:首領。

6. 虔:音ㄑㄧㄢˊ,虔南,今縣名,屬江西省。

7. 隙:音ㄒㄧˋ,嫌隙、怨恨。

8. 遷:轉移。

9. 草:草擬文稿。

10. 疏:音ㄕㄨˋ,古代臣子向皇帝陳述政見或有所勸諫的文章。

11. 案:桌子。

12. 叱:音ㄔˋ,大聲責罵、叱責。

13. 夷齊不念舊惡:語出論語公冶長篇。夷,伯夷;齊,叔齊,分為商孤竹君之長子、三子,其父將死,遺命立弟叔齊,父卒,叔齊讓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孔子非常尊重他們、崇拜他們,他們兩人有不念舊惡的美德,過去有人對不起他,不懷恨在心,完全寬恕別人。

14. 與:稱許。


(三)譯文

  傅作雨,江陵地方人,明神宗萬曆年間,當到吏部主事。早年在江陵為官時,曾因江陵的父母官在他母喪時,未能讓他守完喪,就要他出仕,於是他請求外調到南嶺以北。曾捕捉盜匪一千多人,但只戮殺其首領,其餘的人完全釋放,江西虔南一帶的人因而稱他為傅佛,並立祠堂祭祀。

  當時江西巡撫張岳,與傅公的兄長傅作舟有過節,於是把怒氣轉移到傅公身上,所以草擬文稿要彈劾他。張母聽見後,非常驚訝的說:「你所想要彈劾的人,是不是大家所尊稱的傅佛呢?你怎麼可以把和他兄長的過節拿來誣陷他呢?」於是張巡撫要彈劾傅公的事就暫時擱置。

  過了幾個月後,張岳不讓其母知道,偷偷坐在密室整理以前所寫的奏章,此時忽然屋樑墜落,擊碎他的書桌。夜裡又夢見關聖帝君大聲地責罵,並告訴他:「商孤竹君的長子伯夷、三子叔齊,他們兩人不念舊惡,別人雖然對不起他們,也不會懷恨在心,所以深受孔子的尊敬與崇拜,你難道忘了嗎?」

  張岳醒來嚇得一身汗,急忙邀請傅公以及自己的同事前來,將此事開誠佈公,說完,悔嘆地說:「傅公,是神人所共同稱許讚美的人啊!」從此兩人成為知己,後來張巡撫更將傅公推薦入朝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