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精神


日常師父開示
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從法人事業正式成立以來,迄今已有一段時日,除了理念的建立之外,也累積了一點實際的經驗,透過這些我們也漸漸走出一條路,現在依據這些理路和經驗給大家一些建議。首先要說明,大家來學佛,都有一個共同宗旨,大家都為這樣的希望,嚮往而來。然而如果只有宗旨,而沒有實踐的方法配合,這個宗旨本身只是空話而已。因此我們最近經常在談,怎樣有一套法制,可以幫助我們實踐宗旨?而法制本身有幾個問題我們要了解,第一、「法」是什麼樣的法;第二、是推行法制的人。

  有宗旨而沒有法制,宗旨是個空話。就好像有了憲法,如果沒有民法、刑法乃至行政法,憲法本身只是個空殼子,乃至於各式各樣的大小事情都是一樣的。

  所以當我們訂定這個法,是為了要達到宗旨,故須如法行持,這又涵蓋幾個重要的原則:

制定法規契理應機
 歷事練心不怕失敗

  第一、這個法本身是與我們的宗旨目標相應的:以佛法來說,要「契理」。這點跟世間不一樣,世間的宗旨是賺錢,佛法的宗旨是要成就無上菩提,而在這個過程當中,應該要做些什麼?一定要與宗旨相應,這點如果不能把握住,這個法規是沒有用的。

  第二、這個法規要用在什麼地方:所謂「應機」這是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這套法誰去用?用在什麼地方?舉例來說,我們為什麼要推展「慈心」?大家都說為了環保、健康……這是世間的作法,我們絕不能用這樣的方法來推動「慈心」。乃是因為我們學佛以後知道不能殺生,而且單單靠我自己吃素是不夠的,有很多人是種田的、開店的,這些人怎麼辦?除了實際上從事的人以外,在法人中執行業務的人,如何去運用這個「法」?所以法制本身要牽涉到如此廣泛的層面。這是需要實際的經驗,經過幾年累積以後,根據我們所學的法,在摸索當中已經有一些經驗,然後根據經驗,再來漸漸調整的話,就可以訂出一個最基本的草案,再根據草案,不斷的增減修訂,這件事是永無止盡的,一直到成佛為止。

  所以法制精神,是推行這個法的人不斷藉著「法」增上,即「歷事練心」。這是最最重要的!對事情的認識是屬於智慧方面的,認識了以後能漸漸提升是功德方面的。因此在做的過程當中,我們一定要有基本的認識,以世間來說,跨出去的第一步一定是失敗,絕對不是成功。但是我們久已習慣「失敗是不可以的」,所以平常我們都說:「報喜不報憂」,因為世間就是這樣,為了要爭取錢財、名譽、地位等等,為了成功,哪怕是騙人也要去做。我們在社會上已經薰習多年,早已習慣這樣的特點,如果對這點不認識,要想改善是不可能的。

  以我們為例,我們有共同的理念願意共同去實行,希望在摸索當中漸次提升,因此即使一開始失敗,而這個失敗其實是成功的因,但是我們習慣上仍把它看成失敗。這分兩方面來說明。其一是,你去做而我在後面監督,我說:「你不對!」習慣性的報憂不報喜;另一方面你卻報喜不報憂。這兩種情形,對推動的雙方而言都應該要改過。

  當我在推動,而你去執行時,我應該覺得你是個最了不起的「敢死隊」,因為你一定會吃盡苦頭,不過,卻是個功臣,因為你把失敗的經驗提報上來,這就是你的功勞。我們非常非常欠缺這個訓練,以前也沒提過,即使今天提過以後,真正去做時還是把它當失敗看,這是我們的習性,不知不覺避重就輕,總是將努力的成果需要改善的部分,忽視隱瞞,所以注定我們不能提升,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推行法制,我們一定不能忽視這一點,如果這點大家能認真去做,我們才能避開死路,有句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再不然就是:「啊!沒問題啦,沒問題啦!」一百個沒問題!其實全部都是問題,因為大家很少有機會上下開誠布公,針對問題一層層解決。

  除了這個以外,有些人做事時心胸很寬大,喜歡大家一起來;有些人覺得旁邊的人很囉唆,他寧願自己去做,當我們對「法」有了認識以後,這些問題都要設法改善。這個分幾部分來說,譬如選帶頭的人時要謹慎一點,每一部分都是雙方面的事,我們必須靠著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以前對境時是隨順世間,現在就要依法來改善我們的認知,這就是我們學習佛法最最重要的,所謂歷事練心就是指這個。所以我們的法制就是推行這樣的一個目的,而漸漸建立的最好方法。同樣的靠著這樣的方法培養這些人,使得這些人漸漸地能夠對法的認知越來越強,這個時候「法」也建立起來了,因這個「法」而提升的人同樣的也提升了。法因人而建立,人因法而提升,這兩個條件是絕端重要的。

「讓」字功德內涵深
 敞開心胸克己復禮

  這跟世間不太一樣,世間的事業是今天交給你工作,你做對了給你加薪、地位提升,你做錯了就把你冷凍或者開除等等,在法人不會採用這種模式,願意給大家機會努力,但是有一點我們要認清楚,假使有人真的爬不上去,就要把機會讓給別人,同時帶頭的人也必須要很誠懇地告訴他。以我個人的原則,進來法人以後,除非他自己想走,我絕對不會趕走任何一個人,不過若他條件確實爬不上去,那必須「讓開」,這並不是耽擱他提升,而是「讓開」本身就是功德,世間看成是失敗,而我們卻看成功勞,所以從事的人本身、帶頭的人,一定要有這個認識。我們現在多少要借重世間的技巧,但是我們怎樣把世間的技巧變成法人的技巧,這稍微要有點轉彎,世間說「文抄公」,這件事情我們容或可以抄,但是對基本的精神內涵一定不可以抄,這個部分我們每個同學都須有非常正確的認識。

  這時候「仁」與「誠」就非常重要,儒家所說:「克己復禮」,我怎樣在這件事上推己及人?怎麼依法去想這件事?除了儒家以外,我們更應該要了解佛法的特徵,它是緣起之法,緣起之法是重重無盡,絕不可能端靠自己可以做好的,其實世間的真相就是如此,你怎麼可能一個人做?你可以獨裁,抑制下面的人,讓他們不敢講話,事情還是得大家做;你也可以坐著當老闆,用錢來買通人家,大家不敢講話,事情還是大家做的。所以假定你真的要開誠布公來談,一定要敞開心胸容納,所以了解這個重重緣起之法,我們就在這上面練習,任何小地方都要不斷的練習。

  那我們今天就用這個「誠」字來代表,「誠」字的特徵一定是「克己復禮為仁」,在這個原則之下,能夠把心敞開來容納別人,把誠與仁放進去,我們一定做得成功;否則不知不覺中假面具又來了,而且一定會來,那該怎麼辦呢?我們應隨時察覺,以後就慢慢淨化,真正的提升關鍵就在這裡。理論了解了,最最重要的是克制自己努力提升,佛法講因果,現在我們肯在這上面努力,一生生下去,一定能跑在前面,這點是我們共同要注意的,而且要互相切磋、策勵。法制真正的精神即是此,這樣一來,這個法本身與我們的宗旨相應,因為是與宗旨相應的,所以推行時漸漸會產生效應,同時在摸索的過程中,達到人提升,法更健全。

法人事業息息相關
 互相觀待集思廣益

  「法」除了要契理應機以外,相關的事業、從事這個事業的人、這個事業彼此之間配合方式、人與人彼此之間如何配合……原則上我們要把大綱訂立出來。舉例來說,法人現在的三個事業,以慈心而言,對外以健康為主,對內是共下士的內涵,但是健康我們也要。就從事這件事而言,積極來說是不殺生,消極來說我們也不希望吃有害的東西,不殺生是共下士應該做的,希望健康是下士共通的特點,諸如此類,正好配合世間。文教事業,就是精神方面的提升,所以慈心、文教配合起來,共下士的內涵就整個把握住了,因此兩者有絕對的關係。

  另外,執行的人也應該認識法制的重要,這樣我們才可以避免錯誤。例如我是屬於文教的,我培養某些人,如果慈心也看上他們,對不起,不可以!「他們是我的人,為什麼我要幫慈心培養人才?」雖然大家不會刻意這樣做,可是內心卻在不知不覺中產生這些念頭。當我們去做某件事,就想盡辦法拉人,根本不管別人死活,因為世間本身就是互相競爭,這是我的業績嘛!這種想法並不需要刻意思惟,自然而然就會呈現,這個體驗我想大家都會有。此時淨智的「善行」就絕端重要了!所以我們絕不能說「這是淨智的善行班,我這麼忙,為什麼還要去上?」假定認識了這一點,儘管我再忙,別的事情可以放掉,淨智的善行絕對不能少;如果少了這個,廣福、文教變成沒有價值,其實可以統統不要。反過來說,如果只有淨智沒有廣福、文教,淨智變成空話,也沒有存在的理由了。兩者是完全互相對等的,絕沒輕重之別,當以淨智為主的時候,廣福、文教是輔助;反之亦然,此時彼此怎麼配合就非常重要了。淨智與廣福、文教配合,彼此之間並無輕重之分,但是在做事情呈現的面貌上,卻一定有它的次第、先後,至少這個概念我們要弄得非常清楚明白,至於這個理論怎麼去實踐就變得相當重要。我們現在正處於摸索過程,希望每一位同學,能一步步走上來,從帶頭的同學開始,都抱持著這樣的理念。

  了解這一點後,從事法人事業就能更加善巧。所謂善巧,就是做一件事,我自己知道做不來,如果我硬要做,那對我是最大的損害,所以我讓出來,讓那個可以把事情做好的人去做,並且真心隨喜他,在這方面我也盡一份力量,整體功德,我是絕對不會少,法制精神的特徵就慢慢突顯出來。針對這點,我不妨說一個簡單的例子,就像我們每次舉辦的營隊活動-教師營、校長營,乃至大專營,每次產生的效果都非常強大,單憑個人是絕對做不到的。這個很清楚地說明,我們現在已經懂得一點理念,有宗旨又希望這樣去做,雖然我們個人實踐的力量不夠,假定能集思廣益,每個人盡自己的力量投注進去做的話,會產生不可思議的效果。以教師營而言,平常一般人上班頂多八小時,就算在法人,弄到十小時乃至十二小時,這已經很了不起,總是要回家,家裡事總是會牽著你,什麼舅舅、姑媽,就算你想不管,它還是牽動你,令你分心。但是到了營隊當義工,這些會讓你分心的境完全消失,你的全部精神投注進去。尤其營隊當中,已經把共同的宗旨放進去,當你全副精神投注進去,小小的煩惱就比較容易擋得住,因為你看見大的目標。還有因為這是短期的營隊,長期做我們的確相當困難,短期做比較容易,或許三天、五天,最多只有七天,所以很清楚明白,可以看見這樣的特點,這個說明只要如法去做,大家能夠遵照著相順的緣起去做的話,的確會呈現出來相當強大的效果,這是我們做得到的。

  因此在這裡邊,我們要注意,就是佛法上面本來就告訴我們一個特點-凡夫不是要淨除罪障、集聚資糧嗎?集資淨罪須功德,要功德就必須做這些事情,做事必先確定宗旨,根據宗旨去做,以正確方法去做,使很多人受用,你的功德就是這個。因此在團隊當中,事情一定要分工合作,絕不會說自己獨霸,不管是心理或事相上,都是如此。因此,你只要盡你的一份力量,不管是燒水、煮飯……每個人只要投進去一分,可是回報一定是以萬計。就像大專營,參加的義工,大概總共一千多人,這一千人背後還有更多人受用,參加的學生受用,家長也很受感動,很多人看見也很受感動,這是不是很大的功德?這只是看得見的部分,實際上後頭看不見的部分更大,這是絕對的。四大天王以上都非常希望人間能行十善,所以功德絕對遠超過我們所能想像。想想看平常我們曉得要淨罪集資,但除了這樣的團隊合作,有無其他辦法可以產生這樣的功效?大家要看清楚,仔細去思惟!

等起善積菩提資糧
 小煩惱不損大功德

  或許你會說:「可是在這裡我還是有煩惱啊!」當然有啊!但是這兩個是不成比例的。有一種善叫「等起善」,就是你以什麼動機去做這件事。廣論共下士的部分,不叫動機,而叫「欲樂」。造業時一定是「事、意樂、加行、究竟」,意樂的部分又分為「想、欲樂、煩惱」,「欲樂」就是你為什麼要來做這件事?你以什麼樣的心來做?這就是動機!所以動機在前面,也叫做「欲樂」,後面就叫做「等起」,就是這個動機跟後面的行為是因果的關係,我今天來這裡做,想要做好這件事,這是我的宗旨理念、我的目標;然後我就認真去做,做時不一定還想到這個,但是這個行為就是依原來的動機宗旨而做的,由於這樣的動機而做這樣的事,這件事情本身不一定是善是惡。譬如你為了救人而要走路到另一個地方去,走路既不是善也不是惡,但是你為了救人而走路,這個走路就變成善,這就叫做「等起善」;今天我要去害人,一樣要走路,但是因為你的欲樂、動機是害人,所以你這個走路就變成「等起惡」。

  所以總相來說,今天我到法人,是為了成就無上菩提,為成無上菩提必須做很多事。做的時候,我們還是不妨運用很多世間法,因為這個是沒有什麼善惡可分的,可是因為動機正確,所以後面產生的功德是「等起善」,我們真正集的資糧是這個。而且在這裡面,真正做事的時候,只要盡心盡力,整個的功德中,就有你一分,《華嚴經》很清楚明白地告訴我們這個特點。

  平常我們生煩惱的時候該怎麼辦?因為你生的煩惱絕不會對整體來的,你絕不會因為某些人、某些事而否定廣論、否定宗大師、否定佛法,如果真的這麼否定,那罪障就真的很大。平常我們做事,都是跟某人起了爭執,這只是各別的,譬如說你做這件事可以賺一萬分,你跟某人有點小煩惱可能被扣掉幾分,結算下來還淨賺九千九百多分,這是我們要注意的。因為你不停的積聚資糧,每到一個程度,有了本錢可以跟某人化解彼此的違緣,這是次第之必然性。

  當我們認識了以後,認認真真做每件事,全部精神投注進去。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就要開始訓練!哪裡訓練?善行嘛!每天早上起來一定要皈依發願,那你過的日子就跟以前不一樣,以前雖然你沒有刻意去想,可是不知不覺就跟著無明習氣走。今天我學了佛、皈依三寶,我願意這樣去做,早晨有了這樣的動機,白天就去做,雖然有時候你忘掉了,可是還是有個力量推著你,假定你能繼續貫徹那最好。所以今天做的行為都是在等起的涵蓋之中,如果今天做的行為,可以賺一萬,若又個別加上善,那就一萬零幾分;如果中間生了一點煩惱,那就九千九百九十多。所以各別的煩惱,對我們還是會有影響的,可是那個影響跟整體比起來是微乎其微,平常我們經常談「總別」,關鍵就在這裡。所以晚上的懺悔就很重要,懺悔本身是個善法,就是今天作個惡法扣掉幾分,你懺悔又可以把它再補回來。如果平常我們能這樣去做,不管大型、小型法會,你都能如法去做,實際上很多經論上都這樣說明的。那麼你就能了解,廣論在生活中是處處用得上的,絕不只是淨智處、善行班、研討班才用得上,每天我們都要這樣去努力。

心懷誠敬切磋琢磨
 總別井然福慧雙修

  平常做事情,最重要的基本原則就是誠心誠意、認認真真,依法去做,累了就休息。僧團也是這樣,病假是共同的,絕沒有什麼不好意思,僧團尚且如此,俗眾這邊當然如此,所以訂立一個法制,使每個人有一個法可以依循,漸漸地把見解由無明相應的習氣中校正過來,所以我們的功德就這樣的集聚。在這樣的過程當中,自己內心就會認清自己以前錯誤的地方,這是智慧的提升;因為你看清楚,做的事情效果產生,這是功德的提升,真正的資糧是這樣集聚的,我們的宗旨目標是這樣的。所以這才是我們到月底的報表報出來的成果。「這個月賺還是虧?」這是每個人要問自己的!但是因為我們必須靠著外面事情的運作,所以事業本身不要讓它虧本,至少仍能保持營運。大家心中清楚何為主何為副,不要將主副顛倒,乃至忙著副就不要主,切不可走到這種情形。其實我們認真去看,大乘經典說的都是這個道理。本質上來說,我們大家都能把道理講得很動聽,問題是我們必須下真功夫去實踐,當我們真的去做了,多少會體諒別人,自己也肯把習慣的那套東西拿掉,那時候才會認識自己的假面具。自欺欺人,傷害最大的是自己,這個拿不掉,內心中的樂絕對生不起來,這是我的感覺。儒家固然講誠敬,佛家也一樣,誠與敬是連在一起的,最主要的就是對內心交代這件事情,將來這種基本概念可能不會在法制上定出來,但是所有學這個、行這個的人一定有很正確的認識,朝著這個方向去做。所以雖然不在法制裡面,但是這個法制的基本精神我想跟大家說一下,特別後面總別的概念,我想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當我們了解這些,各個部門的衝突或者漠不相干的感覺一定會漸漸減少,一口氣要改善是沒有這個必要的,佛法也不允許我們這樣去做,一定先使我們的見解上有這個認識,逐步地在見解切磋琢磨的過程中,行為也慢慢地跟著改善。

  最最重要的,從事理論的人一定要去實踐,慣於實踐的人一定要接納理論,這是第一個重要。然後各部門間一定要容納對方,絕對不能感覺對方的存在真是棘手,想盡辦法把它排除,即使沒辦法排除,也來個相應不理,這個時候應了解,這樣做對自己是最大的傷害。要知道,由於你這樣做,整個團體的提升就沒有了,本來可以得到一萬分的效果,就因一個人一分的力量作梗,一萬分的力量整個抵消了,到時候罪障就在一個人身上,所以你只是犯一分的過錯,實際上你卻要賠一萬分。當你有這樣的認識,你就不會願意這樣做,如果我們共同有這個理念的話,那這個情況自然就能夠改善。

  今天所講的,是我們上上下下所有同學都該認識的絕端重要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