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的眼淚

竹君

下我所要敘述的事件,是發生在我親人身上的真實故事。

  我的大姐由於不幸的婚姻,雖然經過努力得以和大姐夫在沒有任何條件下離異,且男孩也歸大姐,但是,為了生活、為了扶養小孩,大姐就在我開的嬰兒館騎樓下擺地攤,做些賣糖果餅乾的小生意。大姐租住五樓,我們則是租一、二樓,姐妹互相有個照應。

  各自的生意都是從早忙到晚,有時連吃飯時間都沒有,哪還有精力與心力來照顧孩子?然而,我的先生會在下班後幫我關心孩子們的課業,而大姐只能靠自己獨撐。更何況,大姐只曉得拚命賺錢養小孩、付房租,對於養育小孩,以為只要供他吃、住、穿,讓他長大,不要打擾她做生意就可以,不會去關心小龍還小,才五歲,需要母愛的關懷。

  我開的店隔壁是一位老阿嬤照顧的青草店,因為獨子當流氓,犯案累累被關進牢裡,妻子跟人跑了,留下一個八歲大男孩──阿明。老阿嬤要身兼數職,又是父親,又是母親,更是阿明的阿嬤,阿嬤必須經營青草店才能辛苦養孫。

  我的姪子小龍,幼稚園放學回來,之前總很開心跟大姐要點心吃,大姐會給他兩元叫他自己去買,然後趕他上樓去,不要妨礙她做生意。但小龍總坐在樓梯口哭著說:「人家不要上去啦!樓上暗暗的,媽媽上去……。」

  有一天,上一年級的阿明放學經過,正巧看見小龍又在哭,阿明就牽起小龍的小手說:「不要哭,到我家玩。」從那天起,放學時間我們就再也沒聽到小龍無助的哭泣、大姐的吼叫;因為阿明和小龍已結成好朋友。

  小孩總會長大,就算他餓著了、冷到了,也是要成長,小龍就這樣上了一年級。

  那年過年的前一個月,大姐進了批貨,若付現金有折扣優待,大姐就先向我調借了三萬元;到了月底,我的支票到期了,跟大姐要錢時,大姐竟說:「還妳了啊!」

  「別開玩笑,老姐,妳幾時還的?」

  「那我的錢怎麼不見了?」

  我才想起約五天前,曾看見小龍和阿明拿著掃把在試著開鐵門,他說媽媽不在他沒鑰匙進不去,因為我們都各自多準備一支鑰匙放在對方處,所以我就幫他開,讓他進去。

  我把這事告訴大姐後,大姐什麼也沒說,趕緊到隔壁找小孩,沒一會兒,看見大姐與隔壁阿嬤匆匆忙忙往中國戲院方向去。我因忙著生意,沒把這事放在心上。

  隔天,大姐才對我說:「本來慶幸阿明可以和小龍作伴,我可省好多麻煩,沒想到阿明卻帶壞小龍,偷我的金飾去賣,現在竟偷那麼大筆錢去打電動,昨天找到他們時,只剩五千……。」

  我聽了很震驚,也很生氣:「那麼小,就會典當,將來大了,還得了!要教訓。」

  大姐說:「我不知怎麼教他,小龍很尊敬妳,妳幫我說說他。」

  那天晚上當大姐把小龍帶到我面前時,我拿起木棍就用力往才七歲大的小男孩身上打,結果大姐很不捨說:「小龍,趕快跟阿姨說對不起。」

  其實看見小龍小腿上一道道傷痕,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竟是這麼殘忍的阿姨!趕緊幫小龍在傷痕處塗擦綠油精,並對他說:「是不是很痛?你媽媽及阿姨實在很生氣,你竟然當小偷,還幫別人來偷你媽媽的錢,實在很不應該!」

  小龍很乖巧回應說:「知道了,阿姨!對不起!下次不敢了。」

  「應該跟妳媽媽對不起才對。」我說。

  然而阿明就沒那麼幸運。大姐只是不曉得怎樣教導小孩,阿明的阿嬤卻很怕他,不知是遺傳了他老爸的個性還是缺少父母的關愛,他竟然有暴力傾向。老阿嬤若有點不順他的意,就小拳頭相向或小腳亂踢;老阿嬤起先以為沒有父母疼愛的小孩,脾氣比較不好,更何況,如今祖孫兩人相依為命,不寵他寵誰!而且他的乖孫一定是無意識地向她揮小拳頭而已。但是自從我們禁止小龍和阿明來往,等於斷了阿明的財路,他竟然拿刀逼阿嬤給錢,那時他才國小六年級而已。之後,老阿嬤因為青草店生意越來越差,不夠付房租,就搬到小巷子去了,以後大家就幾乎很少連絡。

  八十七年年底,阿明竟然上報,為了搶劫銀行需要一把槍,竟向他的警察朋友借,借不成,而把警察打死。

  小龍對我說:「實在太大膽了,警察他也敢打。」小龍這時已經是個消防隊員,雖然不算功成名就,但至少沒有走上歧路。他知道自己不是讀書的料,國中畢業後,就自己跑去警察局向警察人員詢問如何才能當警察。有位陳警員與他很投緣,對小龍說:「你太矮了,條件不符合,消防隊員倒沒這個限制,你先在局裡當小弟,等到和大家熟了,再幫你想辦法。」

  八十八年阿明要被槍決的前一星期,小龍陪老阿嬤去看阿明,回來後說:「實在太可憐啊!阿嬤、阿明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只有流眼淚!」

  阿明被槍決後不出一個月,老阿嬤也傷心的離開人間了。實在太悲慘了,到底是誰的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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