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於 修信念恩
共業中的別業
◆台中 謝玉娟
有天晚上,走到路邊準備開車去上研討班時,發現車門被撞凹了!車窗上留了一張名片,上面寫著:「抱歉!因趕時間,請聯繫!」去電得知他是撞我車的人,他說:「非常、非常抱歉!留名片,是因為將心比心,如果我的車子被撞了,我也會非常的心痛!」心想,現在這樣的人已經很少了,好感恩喔!
上完課,繞到台中火車站買車票,買完票轉身走著的路上,突然跑來了一位小男生,手上拿著一百元的紙鈔,氣喘吁吁的對我說:「小姐!這一百元是您的,您剛剛在買車票時,從口袋裡掉出來的!」霎時,我懷疑是不是聽錯話了:這個年代還有這種人!
想不到在人心下滑的現今社會「共業」裡,竟然能在一個晚上,遇上兩個這麼有善心人士的「別業」,有點不可思議!是師長讓我種下了善根,是師長教我造下了善業,才能感得這般奇遇。這激發我更深信《廣論》裡說的「業決定理」,更策勵我:「唯願以後能在每個剎那,造下如師長一樣純淨的善業!也希望法界有情亦如是!」
福智之聲第2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