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摸象記(三十)

〈八佾篇 第十七~十八章〉

◆日常師父開示

八佾篇 第十七章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子貢要把行「告朔禮」所供奉的餼羊廢除,孔子就說:「賜啊!你是愛惜那隻羊,但我卻愛惜這個禮制。」告朔是古時的一種禮節,天子在每年的十二月,頒佈明年每月的朔日給諸侯。天子與諸侯彼此之間的禮制是一層一層的,諸侯承天子之命來幫助那些老百姓,所以在頒佈的時候,諸侯就去領受,然後再層層傳遞下來。因此這種禮制本身主要的基本精神,就是我們身為人怎樣能夠奉天承運,怎樣做好一個人,天子訂定典章禮樂制度的基本精神就在此。所以告朔是很慎重的事情,要以很重要的東西去祭祀。在佛法當中也是如此,先供養,再祈求、祈請,就告朔這個禮節而言也是這樣。有一次子貢想把供奉用的餼羊廢除,我們不妨揣摩一下,子貢為什麼要廢掉餼羊?

  弟子甲答:「可能因為那時候諸侯已經不重視禮的根本,禮制中好的內涵都喪失而徒具形式,子貢看了很傷感,既然只剩下外殼形象,不如就把它廢掉算了。」

  弟子乙答:「甲法師說子貢要廢掉儀式,但文中是說『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並非要將儀式廢掉,只是要將宰殺羊這部分改掉,所以應該是改儀式而不是免掉儀式。」

  弟子丙答:「子貢看得比較近,孔子看得比較長遠。就好比有一個公案,孔子跟子貢對於救人受不受金的看法不同。」(註)

  師父:我們現在是瞎子摸象,到底真正的內涵是什麼我們不知道。不過,一路學過來,我們知道當時諸侯已經失去了禮的特徵,徒具儀式。在這種情況之下,子貢覺得徒具儀式沒有意思,換句話說,子貢看見表相上的問題。「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他只是要去掉告朔用的餼羊,並沒有說要去掉告朔,所以不是連禮節也去掉。假定說是要廢除告朔之禮,請問餼羊還需不需要爭論?餼羊當然也去掉,那還何必爭論?所以子貢是要去掉餼羊,並不是要去掉告朔。如果重點是告朔,那應該是說「子貢欲去告朔之禮」,而不是談「餼羊」。

  也許大家會有一個疑問:「如果子貢不是主張廢除告朔之禮,那孔老夫子為什麼反對他?」古來非天子不能制禮樂,就像佛教中的制戒,道理人人可以講,戒則除佛以外不能制定,這其中有很深遠的意義。因為你隨便一改,那大家都可以隨便改,這樣一來天下不就大亂了?我們往往對於這種基本精神不太重視,覺得馬馬虎虎算了;也許你馬馬虎虎有你的道理,然而如果你是在上位的人,你雖然有道理,但你一亂,上行下效,沒有道理的人也跟著亂,那大家都亂。別人只看到你這樣改,可是大部分的人根本看不出你有沒有道理。所以古人做事情絕對不會隨隨便便,我們現在有很多人根本問題沒有把握準,覺得馬馬虎虎沒關係,徒具儀表所以改掉沒關係,而孔老夫子卻說不能動。

  至於形式,我們常常覺得別人曉得怎麼做就行了,我們何必囉嗦!可是孔老夫子偏偏「每事問」,叫我們受不了─叫你問,你受不了,叫你回答問題也受不了,孔老夫子卻說這是禮;而且前面談到大舜亦如此,可知聖王都是這樣。我們現在覺得每事問好囉嗦,這表示我們心力太弱;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只能做一個小人,不能做在上位的君子,這是業感當然之理。如果了解這個特徵再去觀察的話,我們就可以看得見有很多事情都是這樣。譬如:人最基本的要求是飲食、男女,成辦這些的過程以人最麻煩,反之動物好簡單─天亮了,張開眼睛就算醒了,我們人卻得做一大堆事情,好比洗臉等等;此外,動物肚子餓了到處走走,張開嘴巴吃飽就算了,我們還要種菜、洗菜、煮菜。要這些做什麼?是不是都是麻煩?但為什麼我們會感得這個呢?這其中有深厚的意義,不要小看它。如果仔細去看,大小乘佛法之別也是這樣。大、小乘都講空,大乘佛法的「性空緣起」,是包含著重重無盡的緣起,乃至於法界每一樣事情都不能少,而最後還是個「空」;小乘認為何必這麼麻煩,直接證得空不就行了。這兩者有沒有差別?這對我們有很深遠的意義。所以儒家從這種小地方─禮制上面一步步走上去,其特點就在這裡。這一段還沒說完,下面孔老夫子馬上說:「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

  註:魯國法律中有一條規定,凡是向其他諸侯國贖回魯國的奴隸,都可以向國庫領回贖金。子貢經商致富,也去贖回一批奴隸,但是卻謝絕國庫給的贖金。孔子知道了,很不以為然,說:「子貢錯了,聖人的每個行動,可以移風易俗;聖人的教導,也可行之於百姓,但並不是只考慮個人的道德修養就好。如今魯國富人少,窮人多,如果贖回奴隸,到國庫去領回贖金,就是不夠清廉,那不肯受貪財之名,以及財富不多的有心人,豈不都不肯去贖人了嗎?恐怕從今以後,魯國不會有人向別的諸侯國贖回奴隸了。」(參考三民書局出版《新譯孔子家語》)

 

八佾篇 第十八章
  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

  因為孔老夫子是臣,所以他承事君,反過來君對臣也須盡禮;可能大家對此都同樣地覺得煩,乃至煩得要命,但是對我們而言,這就是真正重要、該學之處。所以仁的特徵是「克己」,但是「復禮」不能放肆,但也不能偷懶,有這兩個特點。其實這是佛法的精華所在,所以並沒有什麼一定的特徵。我們內心上要努力把握住中心,不斷去認識、磨鍊,改善我們自己,以便使我們有這種能耐─真正內心是空空如也,但又能應付天下所有的事情,即使有鄙夫問於我,我也不厭其詳地回答;在學的過程當中好問、好察邇言,哪怕是很淺近的道理,都還要思惟觀察。像之前所提的,事情那麼簡單,何必囉嗦呢?但如果願意深入,很多深刻的道理就在其中。

  上一章談到,諸侯已經忘掉了禮樂的根本,徒有其表,子貢雖然還不至於主張廢除告朔之禮,但總覺得殺羊不僅得花很大的人力,那頭羊也倒楣,不如救牠吧!孔老夫子不但要救羊,而且大家都覺得很繁雜的那套禮節,他還要全部保留。因為禮節若在,其內涵就還有救回來的機會,這是第一個理由;第二點,禮樂典章制度的創立極難,一旦毀掉了要重新再創立,幾乎是不可能。典章制度一定要有絕大成就的人才能創立起來,這是很重要的特點。如果沒有這個條件而去創立的話,你創立一個制度,我也創一個,到最後反而天下大亂!這是因為大家都被欲望所使,只要有本事、有權力,就隨心所欲地創立新制度。若是大家都這樣做,那人倫的根本基礎就完全毀掉了,這是絕端重要的一個原則。為什麼只有聖王才能創立典章制度?因為聖王創立制度並不是為了個人的好樂,這是真正的重心。同樣的,唯佛才能制戒,因為佛徹底拿掉了「我」,所行的一切完全是為了眾生,而且對所有眾生的因緣、來龍去脈究竟了解,沒有這三個條件,不可能制戒。

  倘若那些很了不起的人,對於典章制度的作法做不到之時,會感到很慚愧,自知條件不夠,不會認為自己這個作法比較好,而會說自己條件不足,無法遵循典章制度而行,如此後面的人就不會亂了。譬如現在有很多人要修改戒律,那是絕端可怕的事!如果戒律被改,佛法就會毀在這上頭。印光大師以及很多近代的祖師都這麼說:「我怎麼夠條件!我不像紫柏大師這樣的一代大祖師,我的條件實在太差!」所以他雖然對戒的某些作法無法遵循,但他同時說明是由於自己條件不足。連這麼高成就的人都說這種話,那我們後學的人就有準則可依循了。知道做不到是因為自己差,絕對不會說是我有道理,制度沒道理,如此一來天下就不會亂了,這是禮的特徵。我們瞭解這一點之後,外在形相做不做得到暫時先不重視,掌握中心內涵之後盡心盡力去做,這才是我們在這裡學的根本意趣。進一步來說,我之所以願意在這裡瞎子摸象,是希望多多少少摸了以後對我們真正有好處,因此才跟各位同學切磋琢磨,否則我們都是浪費時間,《論語》前後各章都是很明確、一貫地告訴我們這些道理。

  因為剛才說過了第十七章,所以第十八章自然也很清楚了。「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這是孔老夫子站在自己的立場來說明。禮的基本精神從仁出發,拿佛法來說就是「代人著想」,在團體中找到相對的關係,盡應盡的責任,這點對我們非常重要。在座所有的同學包括我在內,都不甘人後,都很盡力去做,這是個好現象。但盡力去做的過程當中,有一點要注意:盡力去做之前,對於我在團體中的角色定位,以及我跟團體當中任何一個人相關的定位,應該先弄清楚;如果彼此相關的角色定位不弄清楚,只管盡力去做的話會出問題。因為你很盡力去做,他也很盡力,但兩個人如果沒有共識,反而會弄出很糟糕的事情來。所以單單盡力而為還不夠,一定要弄清楚彼此角色相關的定位;反過來說,相關的位子弄清楚以後,進一步還要盡力而為。弄清楚相關的位子在佛法中有個專有名詞─正知見,盡力而為則是勤精進,一個是見、一個是行,這兩者對我們的學習是比較重要的特點。

  所以一方面「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的基本精神要把握住;另一方面,言外之意是儘管人以為諂也,孔老夫子卻不會在意。那既然不在意又說這個話,是為了什麼?其實從此處可以看出孔老夫子之所以為「萬世師表」的原因。正因為大家以為諂,不瞭解其真實內涵,所以孔老夫子以身作則「事君盡禮」,而且遺留下言教告訴我們:應該這樣做,如果你想學聖賢就不要怕。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做事時碰到對方不同意,這種情況不但在我們團體中會發生,如果真正要學做聖賢佛菩薩的話,處處都會遇到這種情況。所以「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就是當你真正依禮去做,周圍的人都瞪大眼睛說:「你這個人怎麼這個樣子!」這時你也不計較別人怎麼說。「不計較」有時候是錯的,這裡的不計較則是對的,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把握住重點。問題並不在計較與否、固執與否,而是一開頭是不是已經把準正確方向,若是把準方向就要成為中流砥柱,力挽狂瀾,就不必管人家怎麼說,這就是「勇」。

  在《孟子》中講到兩個人的勇:北宮黝的養勇,以及孟施舍的養勇,兩個人培植勇氣的方式不一。「北宮黝之養勇也,不膚橈,不目逃。」即使是箭刺到他皮膚上,他絕對不畏縮,刺到他眼睛上也不眨一眨,這麼勇悍!他「惡聲至,必自反之。」別人稍微說一點點惡聲(就是不管說他什麼壞話),他一定報復,不論是普通下賤的人或國君他都不買帳,這是北宮黝的養勇。孟施舍則不同,孟施舍像曾子。曾子曾經說:我聽過孔老夫子談論到「大勇」─先自己衡量一下對不對,如果對的話,「雖千萬人,吾往矣!」如果不對的話,「雖褐寬博,吾不惴焉?」就是說如果我是對的,那麼不管是任何人來,我都會堅持到底;如果我錯了,哪怕他是很下賤的人,我都低聲下氣,因為我錯了。孟子最後說孟施舍的養勇又不如曾子守約,這是儒家的基本精神。所以我們先從知見下手,如果已經建立知見,那就在行為上面補足,這樣從見、行兩方面不斷地調適來改善自己。現在有沒有什麼問題?

  弟子甲:「剛剛提及要先把握住內涵,而不是徒然在外相上努力。弟子想到,在行持過程中最主要的是意樂、業、煩惱,如果不認識這些內涵,往往在事相上抉擇做或不做時,會覺得很困難。不過有時候對境當下,自己也沒辦法把握內心造業的方向,然而事後最起碼要認清楚煩惱相。我的問題是,我們正懺悔時,是不是應該就著煩惱相來懺悔?」

  師父:四力懺悔中第一力叫破現行─追悔力,假定不認識錯誤,那有什麼好追悔的!追是對於已經過去的事情反追回去,悔是做錯了才悔。雖然如此,如果我們以為懺悔就是拼命地拜,結果拜了半天卻不曉得懺些什麼;雖然如此,但這還是有功德的,佛經上說一禮拜、一合掌、一低頭,皆已成佛道,何況這麼認真去拜!至於真正的懺悔,一定要很深切地知道自己錯在哪裡,所以它一定是個追悔力,要破現行,然後對治力才把錯誤的部分從正的方面補足。所以若是沒有認識過錯想要出離,那麼第二力以下根本不用談了,那根本不算懺悔。所以古人曾說如果懺悔時心不能相應,「頭顱磕破也徒然」。說起來很慚愧,以前我磕頭拜佛,拜得兩個膝蓋到現在還有黑黑的兩片。有一次我看見有人額頭上黑黑的,我想大概是拜出來的,一問果然沒錯。我第一個念頭覺得他比我還精彩,第二個念頭覺得他比我走更多冤枉路,我只把膝蓋磕成兩個黑點,我想他的膝蓋也一定黑黑的,因為拜的時候膝蓋和頭一定著地的,所以古人才說頭顱磕破也徒然,真正的意思就在這裡。

  弟子乙:「孔老夫子說『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可是萬一以諂曲的心去事君,那怎麼辦?這是第一個問題。而且假如是故意的那不談,萬一自己不知不覺以諂曲心去事君,而且往往難免,那怎麼辦?」

  師父:你的問題比較深遠一點,但這是好問題,也是很現實的問題。我們可以用兩個角度:一個是佛法的,一個是儒家的。在所學的孔老夫子的教誡中,有沒有告訴我們解決的辦法?實際上太多地方都在告訴我們。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學,學了以後還要思,這兩樣是必不可少的。實際上在《論語》一開頭孔老夫子就告訴我們「學而時習之」,生而為人必須要學,而且還要習,那是「不亦悅乎」!身為人真正的價值就在這裡。接下來〈學而篇〉第二章又告訴我們怎麼做。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小孩子從小到大就被教導依孝弟去做,這樣一步步學上來,等到要事君已經過很長的一段學習歷程,如此以諂曲心事君這種情形,即使不能完全避免,也可減少到最低限度。在學習的過程中,家裡有父兄,周圍有朋友,所以學習的時候旁邊就有很好的人來保護;因此儒家非常注重人倫道德,就像佛法當中的僧團。

  了解這一點之後,進一步來說,儒家絕對不能離開人倫,而我們現在修學佛法也不能離開僧團。所以只要你肯在團體中真正以仁心去做,或者你雖然沒有「仁」,可是如果跟著團體學,將來必然會產生,就連產生的過程,孔老夫子也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一開始是大環境逼你非做不可,等到你繼續走下去就能利而行之,因為發現這樣做有好處,再繼續走下去就能安而行之。大家好好觀察,若不觀察這點,那我們一生白過了,只要觀察就會看到這個特點。

  我們做很多事情總覺得要遷就、要勉強,很不願意,其實這是一個大錯誤。在本質上我們哪一個人能不遷就別人?先不說大道理,就自己來看,我們能不遷就別人嗎?小時候必須遷就父母。也許你會說小時候的事我們不記得了,那不妨看小狗。小狗不肯走,但被主人硬拉著走的話,小狗就只好乖乖的被繩子牽著走了。再看小孩子雖然又哭又鬧,母親、父親就這樣帶著他學習,是不是如此遷就過來的?然後一步步去看,整個成長的過程莫不如此。

  以世間的人來說,小時候是遷就父母兄弟姐妹,通常長大了成家,然後家人之間互相遷就,而且家庭中是非常痛苦地遷就。那天我在台北講了一個故事:我堂妹第一次的婚姻失敗了,第二次非常成功。成功的原因,是她懂得遷就先生。她的先生是外國人,結果她遷就了以後,發現周圍的人都羨慕她,問她:「妳怎麼能把妳那位洋先生抓得這麼牢?」她說:「唉!大家都不懂,你們只看見他待我這麼好,其實我為先生付出多少心力啊!」我聽見了覺得人真是可憐!出外的時候要遷就朋友、遷就事情⋯⋯沒有一個地方不要遷就的。我們出家人很幸運,到夫婦這一倫就不再遷就了,一般人再下面還要遷就子女,那真可憐!但是大家似乎心甘情願去忙這些事情,永遠這樣受苦,卻不願意稍微努力一點去遷就佛法。如果能把重心放在遷就佛法,那最後不但把自己解救出來,而且把一切眾生都解救出來。然而假定世間可以不要遷就,那我不會像大家這麼認真聽法,乃至於我也不願學佛法了;因為如果世間可以不要遷就,那我的日子過得很好啊!你們是不是也這樣想?我們人就是那麼顛倒,真正幫忙我們解決問題的是佛法,只要遷就它一點,問題就整個解決了,但最可憐的是我們不認識這一點。

  現在回過頭來說,孔老夫子告訴我們首先要勉強而行,這即是遷就。你漸漸熟悉以後,自然會發現這麼做有好處。儒家不大講好處,而佛法因為是究竟圓滿的法,它剛開始不是教你怎麼利人,真正殊勝的法─比如宗大師的教法,會很明顯地告訴你:這樣做對你有什麼殊勝的好處,不這樣做對你有什麼過患,這是不是利而行之?最後安而行之,那就對了。所以這個問題提得真好,剛開始的時候,難免不被煩惱所使,實際上就我的了解是一定會被煩惱所使,可是只要照著這個次第走過來,到最後煩惱一定對你莫可奈何,這條路就擺在這裡,儒家為我們指出這條路來。

  弟子丙:「從利而行之到安而行之,這之間有一個問題:雖然知道做了會有好處,可是因為有煩惱所以會造很多惡業。因此,雖然知道這樣走下去有利益,可是在還沒得到好處之前,如果這個惡業是重業反而更可怕。那該怎麼辦?」

  師父:在改善的過程中,剛開始做的時候勉強而行──勉強而行說不定根本不曉得有利或不利,實際上就算曉得有利,有時候也是勉強而行。曉得利的勉強而行,是屬於利而行之這一種,要去做一定是勉強。第一類的勉強而行是連利害都不知道,純粹是被勉強。我們剛才說如同小孩子根本不知道利害,只是像小狗被人家牽著走,非跟主人去不可。等他慢慢地在這個環境裡長大,他就漸漸有了認識,所以他看見利的那一面;那個時候其實還是勉強,不過這個利的確引發了他去做的動力。丙法師提出的問題是:在這個過程當中,由於很強盛的業擋住,還沒改善已經被業所使了,諸位你們怎麼辦?

  弟子丁:「弟子的想法是,諸法是法界緣起,造下惡業要淨除的話,最根本的是要透過對師長的信心。可是這個信心怎樣才算真正鞏固?舉出兩點:一是對菩提心的緣念,其次是一定要對空性有很深的勝解,知道業是無自性的,從這方面多去緣念。事實上,這兩點是完全依止在對師長的信心之上,而這個信心能夠產生絕對的信解,知道這個業一定可以改變。透過這兩點,以及師長的加持,這樣去懺悔集資的話,我想一定可以很快消掉業。」

  師父:他的說法大家同不同意?你們舉手的都同意是吧?我不同意!他的煩惱這樣強大,居然能夠了解空性、發菩提心,有這個可能嗎?他說只要對空性產生甚深勝解,並且有菩提心就可以;現在煩惱這麼熾盛,這種小事情都擋不住,居然能發菩提心、了解甚深空性,這好像有些問題啊!

  我不同意把重點放在菩提心跟空正見上,真正的陷阱就在這裡。實際上真正的重心是─必須對師友有信心,當你有信心的時候和有沒有菩提心和空正見不一定有關係。《廣論》皈依那段說得很清楚,皈依是為了離苦得樂,並不是為了空正見和菩提心而去求皈依,所以強盛推動的力量是覺得苦,然後去找皈依處。現在我們講儒家,從這個上面一步一步走上來,但你們衡量時卻拿佛法的高標準去衡量它,就好比我們現在講小學所學的內涵,你卻拿大學的東西來肯定自己一樣。所以儒家重要的是從小的時候跟著家長開始,而且是從利開始。利些什麼呢?根本問題─離苦得樂。就像小孩子被父母帶著,有時候跑出去,出去之後餓了沒東西吃、冷了沒衣服穿、晚上沒地方去,他還是要回來。推動他回來的心是什麼?既沒有空正見也沒有菩提心,純粹是為了離苦得樂。然後環境給他的知見中,行仁強於別的東西,這些都是引發他一步步趣入仁心的原因。所以只要有離苦得樂的推動力,他到最後必定會改善的。實際上,這也回答了丙法師的問題。

  所以在討論問題的時候,把最低標準把握住,然後走上去的話,總是千穩百當,而且實際的情況也是如此。我們往往談了半天很高明的道理,但是去實踐的話,會發現有一點差別。而且,真正皈依的時候並不是對空正見跟菩提心有了解。一般皈依的人分兩種:法行人和信行人;極大部分都是信行人,他不懂什麼是菩提心、什麼是空性的。跨進佛門尚且如此,這是它的一個特點所在,所以,先把握住根本問題,然後在過程當中,一步一步抉擇出來,真正最重要的影響還是知見。如果這點把握不住,那不曉得要吃多少冤枉苦頭。可是因為有一個向前的推動力量─求離苦得樂,因此吃盡苦頭以後慢慢的會有一點名堂出現,所以從勉強而行之就到了利而行之,利而行之的時候已經能夠分辨清楚利害所在,之後再進一步變成安而行之,所以這三個有它必然進步的次第。

  最後,再來看看十七、十八這兩章的次第安立。第十八章老夫子說「事君盡禮」,中國古代的君(天子)代表整個民族精神所在,他有非常特別的意義。不要說事君,就是平常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也一定有它適當、合宜的行為(禮就是指這個)。人跟其他禽獸根本差別之處,就是人有他內在的精神,這個精神又有它一定的表達方式;內在的精神就是仁,表達的方式就是禮,這兩者無論是君臣、父子、夫婦或朋友之間都非常需要。如果具備了,那麼做為人基本的內涵也就有了;倘若這個失去了,那麼他雖然是一個人的形貌,卻沒有人的內涵。所以古人說「人之異於禽獸者幾稀」,人與畜牲的差別有時候非常有限,其內涵就在這裡。但是很不幸,人與人之間真正以仁、易(智)的基本守則相待的時候,卻有很多人不能了解、接受,所以說「人以為諂也」,而孔老夫子真正要告訴我們的道理就是這個。

  那麼這個內涵與前面第十七章有什麼關係?非常有關係!我們普通人就是喜歡盡量的簡單省事,第十七章孔老夫子說:「賜呀!你愛惜那隻羊,我卻愛惜那禮制。」我們的習性常常是愛其羊,而忽視其禮,現在要學聖賢之道,我們必須懂得愛其禮而捨其羊。羊代表兩種意義:一個是自己的欲望,一個是自己的短視;欲望是我們對境直覺的貪瞋,短視是對事情的真相看不清楚。制定禮樂的人必須沒有私欲、目光長遠 ,所以儒家說非天子不能制立典章制度,就佛法而言,唯有佛才能制定戒律,其根本意趣在此,這非常重要。禮樂不只要調伏我們貪瞋等等煩惱,還要慢慢的讓我們認識自己的見解而漸次深入。所以,把十七、十八兩章放在一起看就有它特別的意義。

福智之聲第15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