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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摸象記(二十六)
〈八佾篇 第十四章〉
◆日常師父開示
八佾篇 第十三章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王孫賈問孔老夫子:「俗語說『與其諂媚於房屋西南角的神,不如諂媚於竈神。』這是什麼意思呢?」孔子說:「不是這樣的。假使做了違背因果道理的事,得罪了上天,無論到什麼地方去禱告祈求,也是沒有用的。」這是一般常用的語譯。這段話對我們現在很用得上,因為處處地方都會出現類似這樣的情況。
王孫賈是衛靈公在位時衛國的大夫。衛靈公有一個寵妃叫南子,她很尊重孔子,但是孔子卻不歡喜她;聖人的行儀都是如此,有他自己謹守的風範。孔老夫子周遊列國不論到哪裡,一定去拜訪當地的諸侯,因為他向來做事是以義理為主,總是希望諸侯能夠任用他推行仁政,而對於權臣習慣於趨炎附勢及耍弄權術的態度,孔老夫子向來是不贊成的。而王孫賈是代表士大夫階級的權臣,之所以對孔子談這段話,用意是欲使孔子附從他。
以前在民間一般人的家裡,都會設有幾個祭祀的尊位,像祖先和竈神是一般家庭都有的。不過現在大概城市裡的家庭不一定會有,鄉下應該還保有這樣的習俗,有的人家還可能設有家神的牌位。「奧」是房室的西南隅,為尊者所居;真正正規的作法,應該是先祭奧,後祭竈神。對竈神的祭祀,中國自古以來大概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本章是描述王孫賈想讓孔子討好他,而對孔老夫子所作的暗示:雖然夫子四處周遊列國拜訪諸侯,但是如果權臣那一關通不過也沒用,若先對當權的人拉拉關係,讓這些人能向上說幾句好話,就可以順利通過了。但是孔老夫子說:「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從儒家來說是「天」,但實際上這是說明因果的特點。我們可以從兩個例子來看這件事情。
其一: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季氏雖然去祭泰山,因為僭禮的緣故,泰山不一定會接受不合理的祭祀。以我們現在來說,就像有人到寺裡去拜拜,殺雞宰羊的準備了很多東西,然後向神明求這個、求那個,但是如果他的所求不對,就不一定會求得到。在民間有太多這種奇怪的事情,甚至有兩個人互相仇視,竟然去求神想辦法傷害對方。如果這樣真的求得到的話,那還算什麼神?我們可以從這地方去瞭解孔老夫子所倡導的儒家基本精神。
其二:
在〈述而篇〉中,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意思是,假定財富靠動腦筋可以拿得到的話,即使是做一件如執鞭等下賤的僕役工作,我也願意去做。孔老夫子的時代不同於現在,現今做「執鞭之士」的多得不足為奇,乃至只要你有門道,走小路把關係弄通就能賺到錢。但是孔老夫子絕對不這樣做,「如不可求,從吾所好」──如果財富是求不到的話,那我願意照著我所喜好的方法去做。在這裏孔老夫子並沒有明說因果,他是以禮義為標準,凡事都有一定的法則,「禮」就是形式上面的準則,「義」是內涵上的應取或是應捨。事實上,孔老夫子最基本的精神,都含攝在《易》當中,完全符順於佛法所說的因果法則。〈述而篇〉中又有一段話。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孔老夫子對於富貴的態度始終如此。「富貴於我如浮雲」,就是不管富或貧,好的他不在乎,壞的他也不怕。而「不義而富且貴」,他是一定不要的,義理才是夫子真正的中心。對我們現在來說,如果平常在這個基本精神上面能夠有所認識,進一步想要跨到佛法的領域,那就非常容易了。
回到本章這一段來看,孔老夫子想要四處推行他的「仁道」,但是一般人並不瞭解他,總以為他也在走門道,到處奔波是想要找一個官做做。實際上,老夫子絕對不是這樣。所以在〈八佾篇〉第十八章中,孔老夫子也說:「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媚」與「諂」是一樣的,孔子依禮去侍候君侯,卻被認為是諂媚奉承。因此,王孫賈心想:與其你諂媚奉承諸侯,不如來奉承我,如果我這一關通不過,還是不行啊!王孫賈是不了解孔老夫子所稟持的基本精神的。
所以我們的修學可以從兩方面契入,一方面是要把握住做人的中心,另一方面是學習如何觀察人。也許我們會說:去看別人時不一定看得準。其實那沒有什麼關係,重要的是,別人做對的那一部分,我一定要看得清楚,他做錯的部分則不必過於在意。在我們修學佛法的過程當中,心清淨最重要!實際上,我們先要瞭解一個事實:我們一定是看不準別人的,只有佛才看得準;但是我們一定要看準自己,至於別人到底存什麼心,我們不必太去管它。就像儒家是以「仁」這個心去看周遭的人事物,或者像佛法是以「菩提心」去面對一切境界。因此,孔老夫子說:「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別以為動了很多腦筋,事情就可以行得通,並不是這樣的。老子曾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要為道,道哪來的呢?道法自然。請問什麼是自然?即緣起法則,在佛法當中所謂「法爾」道理,就像火的性質是熱的,沒什麼道理好講,這叫自然。所以儒家最深的思想在「易」,我們可以從不同角度去瞭解它告訴我們些什麼,然後在生活中處處提醒自己。
在上一章中,孔老夫子的作法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可是對王孫賈而言,則是「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他不是在「祭」而是「媚」。這兩章中的內涵是有差別的,平常我們讀《論語》,感覺好像一段一段連不起來,實際上彼此間必須互相呼應,如果前後的關係切斷了,整體的意義就很難掌握。所以在這裡,我們看到孔老夫子的「祭」,透過王孫賈的詮釋就變成了「媚」。前面幾章是說為禮不能沒有內容而徒具形式,透過十二、十三這兩章的對比,一個是從內心誠敬地去「祭」,而另一個則是為了奉承而「媚」,二者不一樣之處在於他們內心相應的目標不同。例如為了奉承諂媚而送人家一份禮,希望人家為他說好話,這其中有他內心相應的所求,而這個所求是不對的,這才是孔老夫子不贊成之處。形式本身無所謂對錯,如果內心是與法相應去做,這個形式就對,如果為了奉承而去做就不對。
此外還有一個特點。在〈為政篇〉的最後,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該祭的不祭,不該祭的去祭,這就是「諂」。前面王孫賈對孔老夫子說的話,「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這是世間一般人的說法,這顯示出聖人之所以跟世間一般人不同的地方。我在這裡特別要把這個概念指出來,原因是事實上以我們的程度來說也還做不到,可是平常引導我們的基本觀念是什麼,自己必須清楚。
再往前一章看「或問禘之說」,「禘」是最重大的祭祀,主祭者是帝王。難道祭祀就是帝王、諸侯的事嗎?其實不然。《大學》中曾說:「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做帝王固然是以「禘」為主,可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一章中,我們又看到即使是等而下之的老百姓,一樣有「祭」,也是修身的內容。這二章就是說明這個。而接下來再加上王孫賈的這一章,又引申出祭的特徵,對於它的內涵必須要把握清楚。這些都是《廣論》共下士的內容,在八因三緣的部分告訴我們很重要的三緣,其中心清淨是最重要的。所以大家平常可以多唸唸此段:「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而王孫賈「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的偏差,代表世間做這件事情不是在「祭」而是「媚」,因為即使是「媚於奧」也還是不對,根本意趣不應該在「媚」,而是在「祭」。就「媚」而言,不管是「媚密」或「媚奧」都錯;就「祭」而言,該祭什麼就祭什麼,這是一層一層地深入。所以前面〈為政篇〉說:「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該做的我們必定要去做,不該去做的我們不可以去做。如果能這樣的話,當有所禱時,你想求什麼就能得到什麼,否則「獲罪於天,無所禱也。」不管怎麼祈禱,也得不到想要的。前面這幾章也說明:一件事情做得好,必須有前行、正行、結行,其中結行又能使下一次繼續步步增上,這一貫的根本意趣就在這裡。